各县(市)、区(开发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建设信息港《关于公示我省第十五至第十六批 "三类人员"证书(初始发证日期:2007年11月23日)延期许可名单的通知》要求,受市建委委托,杭州市建筑业协会具体负责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延期的申请、初审、汇总和上报工作。
杭州市第十五至第十六批约2850名"三类人员"符合证书延期许可(名单见附件),初始发证日期为2007年11月23日,将于2010年11月23日到期,为保证延期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流程
1、受理时间
2010年9月、10月,每月10日-20日;11月1日-10日。
2、申报材料
①、"三类人员"延期申请表、安全生产继续教育培训证书复印件(一式两份);
②、与申请表相对应的"三类人员"证书。
为了便于汇总,请各企业根据"附件2"信息,分别在延期申请表和证书封面右上角(自粘性标签)按下例标注。
如:八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郑芝伟,单位编号"1",个人序号"1",标注"1-1"。
请各企业将申报材料报县(市)、区建设局,由建设局汇总后(申请表一式两份分别汇总)报杭州市建筑业协会。市属企业直报市建协。
3、证书领取
证书由市建协统一办理延期盖印后,具体领取方式和时间请及时关注杭州市建设网公告公示栏。
市建协地址:浣纱路347号六楼
联系电话:87036561
二、注意事项
1、根据市建委"关于进一步做好杭州市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延期工作的通知"(杭建工发(2010)98号)精神,凡申请"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延期的人员均应按要求参加继续教育(市建协和市城建培训中心已于8月中旬前组织了培训),请各企业仔细核对名单,如有人员未参加继续教育的,请查询《关于开展2010年度杭州市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杭州建设网http://www.hzjw.gov.cn/公告公示栏),于9月20日前到市建协补报名。
2、因超过有效期的"三类人员"证书为无效证书,不得使用。请各企业高度重视证书的延期工作,务必通知证书持有人,及时参加继续教育,并办理证书延期手续,逾期不予受理。
3、在延期时间内,假如证书出现了跨市级主管部门"聘用企业变更"的情况,由新调入的主管部门负责延期受理工作。
4、延期时发现证书造假、克隆、一人挂靠多家企业情况的,一律没收证书,并且按《浙江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三类人员"证书延期工作实施细则》规定予以处罚。
附件:
1、延期申请表;
2、杭州市第十五至第十六批"三类人员"证书延期许可名单;
3、浙江省建筑施工企业第十五至第十六批"三类人员"证书延期许可名单。
杭州市建筑业协会
2010年8月25日

